歐洲議會二讀通過WEEE指令修正案

摘要

2012年1月19日,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二讀通過「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修正案(以下簡稱WEEE修正指令)。

說明

2012年1月19日,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二讀通過「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修正案(以下簡稱WEEE修正指令)。主要修正內容包括:

適用範圍

WEEE修正指令將所有適用於該指令的電子電機設備(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EEE)修正為6大類別(詳見表1),前述所有電子電機設備須於該修正指令生效後六年內符合要求並修正類別,而六年過渡期間(分類原則大致同於修正前指令分類(10大類別,詳見表2)。

表1、WEEE修正指令規範EEE類別分類

表2 WEEE修正指令過渡期間EEE類別分類

WEEE收集率目標

所有會員國須確保其生產者負起收集廢電子電機設備(WEEE)的責任,在WEEE修正指令生效後4年內,每年至少需達成45%收集率的目標(該修正指令一讀時原規範最小收集率為65%)。WEEE收集率計算方式是依據會員國當年收集到的WEEE的總重量佔該會員國前三年投放到市場的EEE平均重量的比率。而自2019年起,所有會員國每年WEEE收集率至少需達成65%的目標,或於該國產生WEEE總量的85%。

另WEEE修正指令生效4年後,一般國民的WEEE分類收集率需達成每年每位居民最少4 kg的目標,或該會員國前三年平均收集到相同數量(4kg)的WEEE,以較高者繼續執行。

WEEE回收率目標

WEEE修正指令原於 一讀時規範WEEE再使用率(reuse)應達5%。惟在二讀時刪除此規定。而二讀通過之回收率目標分為三個階段達成 ,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以過渡期間規範10類產品分類(表2)為主,第三階段則以WEEE修正指令規範之6類產品(表1)為主。

第一階段: 規範WEEE修正指令生效後3年內,10類產品最小回收率目標,其與舊WEEE指令有兩個不同處:(1)新增醫療器材料回收率目標,於WEEE修正指令生效後廢醫療器材料之再循環率(Recycling)及回收再利用率(recovery)分別需達成50%及70%之目標;(2)原再使用與再循環率目標,改為再循環率目標。

第二階段: 規範WEEE修正指令生效後3年至6年間,10類產品最小回收率目標,除了氣體放電燈外,相較於第一部份各類產品最小回收率目標皆提高5%,並將再使用率納入規範。

第三階段: 因應WEEE修正指令新規範產品類別正式生效,設定各項回收率目標

第一階段:WEEE修正指令生效3年內最小回收率目標:

第二階段:WEEE修正指令生效3年至6年間最小回收率目標:

第三階段:本指令生效6年後最小回收率目標:

生產者註冊資訊

為降低行政成本並統一生產者註冊資訊,歐盟在WEEE修正指令中將註冊資訊標準化。註冊所需提交之訊息如下:
生產者或授權代表的名稱與地址
生產者歐洲稅務編號或國際稅務編號及國家識別碼。
產品類別,依實際情況依WEEE修正指令附件一或附件三進行分類。
產品類型(家用或其他)。
產品品牌名稱。
生產者如何符合WEEE修正指令賦予企業責任的規劃資訊(含財務證明等資訊)。
產品銷售方法(如非直接接觸銷售(distance selling)及電子商務銷售(electronic selling)等)。
聲明並擔保所提供的註冊資訊真實無誤。
以上資料來源 Text adopted by Parliament, 2nd reading (19/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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