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產品護照(DPP)是什麼?2027年電池率先上路,台灣出口歐盟企業該如何準備

摘要

  數位產品護照(DPP)是歐盟ESPR法規建立的產品全生命週期資訊揭露制度,透過QR Code串接產品從原料、製造、使用到回收的完整資料。目前只有電池類產品(電動車、輕型交通工具、2kWh以上工業電池)已確定於2027年2月18日強制上路,其餘如紡織品、輪胎、家具等品類仍在歐盟執委會工作計畫排程中,尚未定案。本文說明DPP的法源依據、時程現況、揭露資料類別,以及台灣出口歐盟企業現在就能展開的準備工作。

1.什麼是數位產品護照(DPP)?

  根據歐盟執委會官方定義,數位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是一個附加在產品、零組件或材料上的數位資訊集合,用來記錄與該產品永續性、循環經濟相關的資料,讓企業、消費者、維修業者、回收業者與稽查機關都能透過標準化的數位方式取得可靠資訊。實務上,這些資料多半會透過產品上的 QR Code 等資料載體,連結到線上資料庫供各方查詢。

2.DPP 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DPP 的主要法源是 2024 年 7 月 18 日生效的《生態設計永續產品規則》(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 Regulation (EU) 2024/1781)。ESPR 是一部「框架法」,實際規定各產品類別的 DPP 內容與上路時間,要靠歐盟執委會後續逐一制定的「委任法案」(delegated acts)才會定案。

除了 ESPR 之外,電池、包裝廢棄物等品類另有各自的專門法規(例如《電池規則》(EU) 2023/1542),其 DPP 要求直接寫在該法規本身,因此時程比 ESPR 授權法案更早確定。

3.DPP 何時上路?目前哪些是「已確定」、哪些是「預估」?

  這是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目前只有電池類產品有具法律效力的確定日期,其餘品類仍屬於歐盟執委會工作計畫中的優先排程,實際生效日期要等對應的委任法案正式公告,且法規上明訂委任法案採納後至少還有 18 個月的過渡期,企業才會真正被要求上路。

狀態

年份

產品類別

已確定(法律效力)

2027年2月18日

電動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LMT)電池、容量2kWh以上工業電池

執委會工作計畫預估

2026年

鐵、鋼

執委會工作計畫預估

2027年

紡織品、輪胎、鋁製品

執委會工作計畫預估

2028年

家具

執委會工作計畫預估

2029年

床墊、資通訊(ICT)產品

歐盟的 DPP 中央註冊系統已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開始運作,用來存放各項產品的唯一識別碼並串接各品類資料庫。

4.電池護照最新進度:71 項資料點指引已公布

  ECHA 官方為此設計了明確的合法途徑,稱為「境外使用者(foreign user)」機制:由歐盟端合作夥伴以自己的法人身分建立並持有 ECHA/SCIP 帳號,再將境外使用者權限開放給實際負責資料整理的一方(可以是台灣供應商,也可以是能邁科技),由境外使用者在該帳號權限下協助準備卷宗、執行提交操作。

關鍵重點:無論實際資料整理與操作是由誰完成,SCIP 通知內容與申報責任,法律上都歸屬於帳號持有的歐盟端主體,而不是提供資料、操作提交的境外使用者本身。這一點在規劃合作架構、簽署服務合約時必須清楚寫明,才能明確界定各方在資料正確性上的責任分工。

5.DPP 大致會涵蓋哪些資料?

  能邁科技依客戶的歐盟供應鏈結構與需求,提供以下兩種可併行或擇一採用的服務模式:

模式 A|境外使用者機制

由能邁科技之歐盟合作夥伴以其法人身分持有 ECHA 帳號並完成提交,該歐盟夥伴為系統認定的申報主體,承擔 SCIP 通知的法律責任;卷宗可由企業自行準備或能邁科技協助資料整理與卷宗準備,取得可對外提供的提交號碼。

模式 B|卷宗製作交付

協助盤點物料成分、比對 SVHC 候選清單,製作符合 ECHA 規範的 i6z 卷宗,交由客戶的歐盟進口商或經銷商,以其自身帳號自行提交,責任歸屬客戶端之歐盟進口商/經銷商。

無論採取哪一種模式,SCIP 申報的法定責任都歸屬於持有 ECHA 帳號的歐盟端主體;能邁科技的角色,是協助台灣企業補齊資料能力與提交管道上的落差,讓企業能穩定、即時地回應歐盟客戶的合規要求,同時清楚掌握責任分工。

歡迎您致電能邁聯繫: +886-2-89903188

E-mail:sales@tisamax.com

6.台灣出口歐盟企業會受到什麼影響?

  • 台灣公司需要申報 SCIP 資料庫嗎?

法規上的申報義務落在把物件置於歐盟市場的歐盟生產者、進口商或經銷商身上,完全在歐盟境外營運的公司本身不具備直接申報資格。但台灣供應商經常因歐盟客戶要求配合提供物質成分資料,實務上仍需要具備因應 SCIP 資料需求的能力。

  • 沒有歐盟法人的公司可以自己提交 SCIP 嗎?

不行。ECHA 申報系統要求以歐盟境內登記之法人身分建立帳號並執行提交,完全在歐盟境外營運的公司無法自行完成提交。可行的作法,是透過歐盟合作夥伴的帳號,以「境外使用者」身分協助準備與提交。

  • SCIP 和 REACH 有什麼不同?

SCIP 是依據《廢棄物框架指令》建立的物件資訊申報資料庫,REACH 則是歐盟化學品管理法規,兩者申報對象與機制不同

  • 什麼是 i6z 卷宗檔案?

i6z 是透過 ECHA 指定的 IUCLID 格式製作、用於 SCIP 申報的物件資訊卷宗檔案,內含物質組成、SVHC 濃度等資料,須依 ECHA 規範格式製作後才能提交。

  • 歐盟客戶要求提供 SCIP 編號,台灣供應商該怎麼配合?

建議先盤點產品成分並比對 SVHC 候選清單,確認是否落入申報範圍,再透過具備歐盟端提交能力的合作夥伴協助製作卷宗、完成提交,取得可提供給客戶的提交紀錄。

  • 產品中 SVHC 濃度超過多少需要申報 SCIP?

當物件中所含 SVHC 候選清單物質濃度超過 0.1% w/w 時,即落入 SCIP 申報範圍,須向 ECHA 申報相關資訊。

  • 請歐盟合作夥伴代為提交 SCIP,法律責任算誰的?

SCIP 的申報責任歸屬持有 ECHA 帳號的歐盟端主體,也就是實際執行提交的歐盟合作夥伴,而非提供資料的境外使用者或台灣供應商本身。

  • 什麼是 SCIP 的「境外使用者(foreign user)」機制?

這是 ECHA 官方提供的合法途徑:由歐盟端法人以自己的帳號持有申報身分,再開放權限給境外人員(境外使用者)協助準備資料與執行提交操作,但申報責任仍在帳號持有的歐盟端主體。

能邁科技協助台灣製造商:

  • 盤點產品是否落入 SCIP 申報範圍
  • 比對 SVHC 候選清單,確認曝險物質與濃度
  • 製作符合 ECHA 規範的 i6z 卷宗
  • 視需求透過歐盟合作夥伴的帳號,以 ECHA 認可的境外使用者機制協助完成提交

 

與其等訂單卡關才處理,不如現在花 5 分鐘完成自我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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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常見問題 FAQ

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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