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達成協議,確定將管控境內衝突礦產來源!

摘要

從2014年開始,歐盟內部提案,希望各個企業能夠除了在追求社會經濟之外,也要對社會穩定安全進一份心力。因此參考美國於2010年公佈的多德- 弗蘭克 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Dodd-Frank Act)中第1502條文規定,所有在美國公開上市的公司必須針對他們的產品裡所使用的衝突礦產(錫,鉭,鎢,金),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SEC)做出來源披露和報告。

管控境內衝突礦產

從2014年開始,歐盟內部提案,希望各個企業能夠除了在追求社會經濟之外,也要對社會穩定安全進一份心力。因此參考美國於2010年公佈的多德- 弗蘭克 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Dodd-Frank Act)中第1502條文規定,所有在美國公開上市的公司必須針對他們的產品裡所使用的衝突礦產(錫,鉭,鎢,金),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SEC)做出來源披露和報告。

希望歐盟境內企業能夠自願性宣告關於產品中所使用的衝突礦產(錫,鉭,鎢,金)來源。執行的重點在於上游礦源,但是範圍不僅限於非洲,是全球有人權疑慮的礦區都要提出相關資訊說明。但是歐盟議會投票拒絕此案,要求此項法案必須是強制性法規!

就在2016年11月22日,歐盟化學署新聞稿中已經提到,歐洲理事會,歐洲聯盟和歐洲委員會三方會議達成協訂,目標在2021年01月01日前,針對歐盟所有進口的衝突礦產(錫、鉭、鎢、金)必須完成盡職調查,確保95%以上的來源可以持續採購。
此舉勢必對於全球經濟帶來另一波絕大的影響。

能邁科技能夠協助您在這一波供應鏈資訊收集的衝擊中,
提前做好萬全的準備,未來在因應各項盡職調查的要求,都能夠妥善的面對。
衝突礦業解決方案: http://www.tisamax.com/article/view/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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