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CHA新增8項物質至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中,目前共219項,針對成品供應商須履行REACh高度關注物質(SVHC)義務,例如高度關注物質(SVHC)分析、通報ECHA、供應鏈安全訊息傳遞、填寫SCIP資料庫等。能邁提供一站式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合規方案。
高度關注物質(SVHC)新增8項
ECHA新增2項物質至REACh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中,簡介如下:

圖1. REACh高度關注物質(SVHC)
高度關注物質(SVHC)義務知多少
- 高度關注物質(SVHC)測試
是否依歐盟ECHA執法規定測試成品(Article)註一中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符合歐盟執法規定。不合規的產品混合測試,已被ECHA列為重點稽核項目。 - 高度關注物質(SVHC)安全資訊傳遞
若成品中高度關注物質(SVHC)超過0.1%(w/w),需向供應鏈等傳遞安全訊息。 - 高度關注物質(SVHC) EHCA通報
若成品中高度關注物質(SVHC)超過0.1%(w/w),且高度關注物質(SVHC)大於1噸/年,需向ECHA履行高度關注物質(SVHC)通報義務。 - SCIP資料庫(i6z)填寫高度關注物質(SVHC)訊息
2021年起,須至SCIP資料庫(i6z)填寫成品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與相關安全訊息。
註一:成品定義為經製造過程被賦予一特定形狀、外型或設計的物體。螺絲,美工刀等簡易零部件即算成品。
REACh高度關注物質(SVHC)原文資訊
高度關注物質(SVHC)測試&服務
循環經濟經濟的模式中廢棄物仍舊有它的價值,可以再一次被使用,但品質不純、標示不清等問題卻是循環經濟中的一大問題。以回收塑膠來說,日本的廢寶特瓶是業者眼中的寶物,因為日本分類做得相當徹底,寶特瓶的瓶蓋和標籤都要分開來,並且沖洗過瓶身才能做回收。這樣高純度的PET是業者眼中的高品質用料,相較之下台灣的回收「原料」就需要多一次公序。
雖然台灣政府推廣循環經濟行之有年,但循環經濟牽涉的議題實在太廣泛,政府單位除了環保署外,還需要各產業的主管機關配合,其相關職權缺乏溝通釐清。在法律上,循環經濟中產品、廢棄物、二次產品等名詞定義不夠嚴謹容易造成大眾誤解,目前現行的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輝收再利用法想要整併成資源循環利用法也因此受到阻礙。
循環經濟的理念是將廢棄物再次利用,如何將廢棄物更加有效率的使用,盡可能的將這些資源的價值發揮,常常是需要導入新興的技術,包含在製造的生產模式、綠色產品的設計、物質提取使純度上升。每一個新的想法需要投入專業人力以及資金來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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