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SCIP 申報卡關?台灣非歐盟供應商完整合規指南

摘要

  台灣製造商外銷歐盟,經常被客戶要求提供 SCIP 編號或 i6z 卷宗,卻因非歐盟身分而無法自行於 ECHA 系統提交。本文說明 SCIP 申報義務歸屬、台灣企業可行的因應方式,以及能邁科技如何協助您準備卷宗、串接歐盟端提交管道,順利通過客戶稽核。

1.什麼是 SCIP 資料庫?為什麼台灣廠商也被捲入?

  SCIP(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as Products)是歐盟化學品總署(ECHA)依據《廢棄物框架指令》(Directive 2008/98/EC,經 2018/851 號指令修正)建立的資料庫,要求供應至歐盟市場的物件,若含有 SVHC 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且濃度超過 0.1% w/w,須向 ECHA 申報相關資訊。法規明訂的申報義務對象,是將產品置於歐盟市場的歐盟生產者、進口商與經銷商——並非產品的海外供應商本身。

2.常見誤解:「我不是歐盟公司,SCIP 不關我的事」

  這句話在法規文字上並沒有錯,但在實際供應鏈操作上,卻經常讓台灣廠商措手不及。因為真正承擔申報義務的歐盟進口商或經銷商,為了完成他們自己的 SCIP 申報,會回頭要求上游的台灣供應商提供產品成分、SVHC 數據,甚至直接要求提供「SCIP 提交編號」或可提交的 i6z 卷宗資料。若供應商無法即時、正確地配合,輕則延誤訂單,重則被移出合格供應商名單。

3.台灣供應商為什麼無法自行提交 SCIP?

  ECHA 明文規定,完全在歐盟境外營運的公司不具備提交 SCIP 通知的資格,申報系統也要求以歐盟境內登記之法人身分建立帳號並執行提交。這與 REACH 法規下的「唯一代表人(Only Representative)」制度是兩個不同的機制,SCIP 底下沒有對應 REACH OR 的正式身分。台灣企業若想因應歐盟客戶的 SCIP 資料需求,實際可行的途徑,是透過歐盟端合作夥伴的法人帳號來完成提交。

4.正確的合規途徑:ECHA「境外使用者」機制

  ECHA 官方為此設計了明確的合法途徑,稱為「境外使用者(foreign user)」機制:由歐盟端合作夥伴以自己的法人身分建立並持有 ECHA/SCIP 帳號,再將境外使用者權限開放給實際負責資料整理的一方(可以是台灣供應商,也可以是能邁科技),由境外使用者在該帳號權限下協助準備卷宗、執行提交操作。

關鍵重點:無論實際資料整理與操作是由誰完成,SCIP 通知內容與申報責任,法律上都歸屬於帳號持有的歐盟端主體,而不是提供資料、操作提交的境外使用者本身。這一點在規劃合作架構、簽署服務合約時必須清楚寫明,才能明確界定各方在資料正確性上的責任分工。

5.能邁科技如何協助?兩種彈性合作模式

  能邁科技依客戶的歐盟供應鏈結構與需求,提供以下兩種可併行或擇一採用的服務模式:

模式 A|境外使用者機制

由能邁科技之歐盟合作夥伴以其法人身分持有 ECHA 帳號並完成提交,該歐盟夥伴為系統認定的申報主體,承擔 SCIP 通知的法律責任;卷宗可由企業自行準備或能邁科技協助資料整理與卷宗準備,取得可對外提供的提交號碼。

模式 B|卷宗製作交付

協助盤點物料成分、比對 SVHC 候選清單,製作符合 ECHA 規範的 i6z 卷宗,交由客戶的歐盟進口商或經銷商,以其自身帳號自行提交,責任歸屬客戶端之歐盟進口商/經銷商。

無論採取哪一種模式,SCIP 申報的法定責任都歸屬於持有 ECHA 帳號的歐盟端主體;能邁科技的角色,是協助台灣企業補齊資料能力與提交管道上的落差,讓企業能穩定、即時地回應歐盟客戶的合規要求,同時清楚掌握責任分工。

歡迎您致電能邁聯繫: +886-2-89903188

E-mail:sales@tisamax.com

6.常見問題 Q&A

  • 台灣公司需要申報 SCIP 資料庫嗎?

法規上的申報義務落在把物件置於歐盟市場的歐盟生產者、進口商或經銷商身上,完全在歐盟境外營運的公司本身不具備直接申報資格。但台灣供應商經常因歐盟客戶要求配合提供物質成分資料,實務上仍需要具備因應 SCIP 資料需求的能力。

  • 沒有歐盟法人的公司可以自己提交 SCIP 嗎?

不行。ECHA 申報系統要求以歐盟境內登記之法人身分建立帳號並執行提交,完全在歐盟境外營運的公司無法自行完成提交。可行的作法,是透過歐盟合作夥伴的帳號,以「境外使用者」身分協助準備與提交。

  • SCIP 和 REACH 有什麼不同?

SCIP 是依據《廢棄物框架指令》建立的物件資訊申報資料庫,REACH 則是歐盟化學品管理法規,兩者申報對象與機制不同

  • 什麼是 i6z 卷宗檔案?

i6z 是透過 ECHA 指定的 IUCLID 格式製作、用於 SCIP 申報的物件資訊卷宗檔案,內含物質組成、SVHC 濃度等資料,須依 ECHA 規範格式製作後才能提交。

  • 歐盟客戶要求提供 SCIP 編號,台灣供應商該怎麼配合?

建議先盤點產品成分並比對 SVHC 候選清單,確認是否落入申報範圍,再透過具備歐盟端提交能力的合作夥伴協助製作卷宗、完成提交,取得可提供給客戶的提交紀錄。

  • 產品中 SVHC 濃度超過多少需要申報 SCIP?

當物件中所含 SVHC 候選清單物質濃度超過 0.1% w/w 時,即落入 SCIP 申報範圍,須向 ECHA 申報相關資訊。

  • 請歐盟合作夥伴代為提交 SCIP,法律責任算誰的?

SCIP 的申報責任歸屬持有 ECHA 帳號的歐盟端主體,也就是實際執行提交的歐盟合作夥伴,而非提供資料的境外使用者或台灣供應商本身。

  • 什麼是 SCIP 的「境外使用者(foreign user)」機制?

這是 ECHA 官方提供的合法途徑:由歐盟端法人以自己的帳號持有申報身分,再開放權限給境外人員(境外使用者)協助準備資料與執行提交操作,但申報責任仍在帳號持有的歐盟端主體。

能邁科技協助台灣製造商:

  • 盤點產品是否落入 SCIP 申報範圍
  • 比對 SVHC 候選清單,確認曝險物質與濃度
  • 製作符合 ECHA 規範的 i6z 卷宗
  • 視需求透過歐盟合作夥伴的帳號,以 ECHA 認可的境外使用者機制協助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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