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將廢棄物轉製為SRF(Solid Recovered Fuel),主要就是從來自各方、可能混雜著各種物質的廢棄物中,分類出可燃燒的紙、塑膠或纖維等,並加以均質化、形成單一性質的燃料;而這些SRF(Solid Recovered Fuel)再生燃料就可以配合專用的鍋爐或水泥窯使用,不必再燃燒煤、油或天然氣等燃料,真正使「垃圾變黃金」。而且SRF(Solid Recovered Fuel)的燃燒熱值與效率也更高、有助生產製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也更低、有益環保,讓原本只能廢棄、無法回收的物質,也能有再次利用的機會。
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即將啟動
環保署為推廣「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簡稱 SRF)以「轉廢為能」的理念,推動廢棄物燃料化政策,將廢棄物再利用並減少化石原料及燃料開採。制訂「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以確保SRF品質,也同步訂定「廢棄物燃料化推動目標」。
以循環經濟概念,取代過去線性經濟慣性思維,能邁帶您瞭解「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簡稱 SRF)重要性,使企業主們有共同目標以期能落實再生能源,對我國能源及環境永續發展有所助益。
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三大優勢
- 低環境衝擊
- 低燃料成本
- 應用於高能源效率鍋爐及燃燒設施
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Q&A
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目標為何?
- 預計民國110年達成39萬公噸廢棄物製成SRF、112年達47萬公噸
- 將來自各方、混雜著各種物質的廢棄物中,分類出可燃燒的紙、塑膠或纖維等,並加以均質化、形成單一性質的燃料
- 不必再燃燒煤、油或天然氣等燃料,將這些SRF(Solid Recovered Fuel)再生燃料就可以配合專用的鍋爐或水泥窯使用
哪些廢棄物可以當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原料?
- 具可燃性,可直接或經處理後製造為燃料者。可做為SRF之廢棄物種類、名稱、適用項目。
- 不包含依相關法規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或醫療用廢塑膠。
- 不包含電器廢棄物(R-1901~R-1908)、金屬製品、灰渣(D-1101~D1199)、飛灰固化物(D-2002)、廢觸媒(D-1499)、無機性污泥(D-0902) 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不可燃廢棄物。「代碼請參照廢棄物代碼表」。
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的品質檢驗標準為何?
SRF品質標準依據燃料經濟特徵(淨熱值)、技術特徵(氯含量)和環境特徵(汞、鉛、鎘含量)做為規範,品質要求如附表一。
- SRF須定期檢測分析,以確認符合SRF品質標準。SRF取樣方法參照歐盟EN 15442 (Solid recovered fuels- Methods for sampling),以每1,500公噸為1批,採樣樣品經混樣後作為該批之樣品進行分析。若1批數量少 於1,500公噸,則該批仍須依前述取樣方法進行採樣分析。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 以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自行處理或39條再利用廠內事業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做為自廠或相同法人所屬其他分廠之燃料者,於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須檢附是否符合附表一燃料品質標準檢測資料。
(二) SRF製造廠收受事業產出經分類收集、成分單純之廢棄物,其組成不含汞、鉛、鎘者,品質項目得免檢測汞、鉛、鎘含量,惟須提出相關證明,以確保其收受之物料不含汞、鉛、鎘。 - SRF製造者產出之SRF須經妥善純化或均質化處理過程,且其所含不可避免自然夾雜不可燃廢棄物重量比不得超過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