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歐盟EuP(Energy Using Product)指令第一階段管制產品當中的Lot 14,涵蓋家用洗衣機及家用洗碗機2項產品,於2008年4月完成產品先期研究,並於2008年12月召開的ErP/EuP指令第10次產品生態化設計諮詢論壇公佈此家用洗衣機、洗碗機研擬之實施措施草案及產品能源效率標示草案供利害關係人閱覽,2010年3月26日召開的ErP/EuP指令第15次產品生態化設計諮詢論壇,此次會議釋出修正前版草案之結果,而在2010年11月11日正式公告了家用洗衣機((EU) No1015/2010)及家用洗碗機((EU) No1016/2010)之實施措施。
家用洗衣機及洗碗機之實施措施
歐盟EuP(Energy Using Product)指令第一階段管制產品當中的Lot 14,涵蓋家用洗衣機及家用洗碗機2項產品,於2008年4月完成產品先期研究,並於2008年12月召開的ErP/EuP指令第10次產品生態化設計諮詢論壇公佈此家用洗衣機、洗碗機研擬之實施措施草案及產品能源效率標示草案供利害關係人閱覽,2010年3月26日召開的ErP/EuP指令第15次產品生態化設計諮詢論壇,此次會議釋出修正前版草案之結果,而在2010年11月11日正式公告了家用洗衣機((EU) No1015/2010)及家用洗碗機((EU) No1016/2010)之實施措施。
家用洗衣機及家用洗碗機管制範圍以及其生態化設計
以下就家用洗衣機及家用洗碗機之管制範圍以及其生態化設計要求做一說明:其中生態化設計要求為ErP(Energy Related Prodcut)指令附錄四2(g)所要求文件之規範。 一、家用洗衣機:
範圍: (1)靠電力系統供電以及可使用電池供電之家用洗衣機設備,包含出售給非家庭使用以及安裝在家庭中之洗衣機。
家用洗衣烘乾組合式設備不適用本實施措施。
生態化要求(ErP(Energy Related Prodcut)指令附錄四2(g)):
1. 一般性要求(Generic Ecodesign Requirements):
要求項目 | 強制實施日期 |
---|---|
(1) 為計算家用洗衣機之能耗及其他參數,應使用40℃和60℃下清洗一般髒污棉織物之清洗程序(簡稱標準棉織物程序(standard cotton programme)。這清洗程序之標示在洗衣機選擇裝置或顯示面版中應清楚可辨識,並標示為「standard 60℃ cotton programme」和「standard 40℃ cotton programme」。 | 2012/12/1 |
(2) 製造商提供之產品說明書需包含: (a) 標準60 ℃和40 ℃棉織物程序,指「standard 60℃ cotton programme」和「standard 40℃ cotton programme」,應明確說明該程序適合清潔一般髒污之棉織物,且該程序在清潔這類棉織物中,綜合耗電和耗水而言是最具有效益的程序。 | 2012/6/1 |
(b) 關機模式和“left-on mode”(在洗衣程序完成後,沒有進行進一步干預的一種最低能耗模式)的能耗。 | |
(c) 對於主要洗衣程序,在完全或部分負載或兩者兼有的情況下,指示程序時間、剩餘的水分含量、耗電量和耗水量資訊。 | |
(d) 推薦各水溫下適用之洗衣劑種類。 | |
(3) 提供20°C時洗衣程序,這清洗程序在洗衣機選擇裝置或顯示面版中任何一者或兩者皆有的情況下,應清楚可辨識。 | 2013/12/1 |
2. 特定性要求(Specific Ecodesign Requirements):
特定生態設計要求針對包括能源效率指數(Energy Efficiency Index, EEI)、清洗效率指數IW(Washing Efficiency Index)和Wt(Water Consumption)三方面的要求。
要求項目 | 強制實施日期 | |
---|---|---|
(1) — 所有家用洗衣機 | EEI < 68 | 2011/12/1 |
— 額定容量(rated capacity) > 3kg | IW > 1.03 | |
— 額定容量≦ 3kg | IW > 1.00 | |
— 所有家用洗衣機,其中c為standard 60℃ cotton programme在滿載時的額定容量或standard 40℃ cotton programme在滿載時的額定容量取較小值。 | Wt≦ 5×c+35 | |
(2) — 額定容量≧ 4kg | EEI > 59 | 2013/12/1 |
— 所有家用洗衣機,其中c1/2為standard60℃ cotton programme在1/2負載時的額定容量或standard 40℃ cotton programme在1/2負載時的額定容量取較小值。 | Wt≦ 5×c1/2+35 | |
*EEI、IW與Wt根據Annex II方法計算。 |
二、家用洗碗機:
範圍: 指依靠電力系統供電以及可使用電池供電之家用洗碗機設備,包含出售給非家庭使用以及安裝在家庭中之洗碗機。
生態化要求(ErP(Energy Related Prodcut)指令附錄四2(g)):
1. 一般性要求(Generic Ecodesign Requirements):
要求項目 | 強制實施日期 |
---|---|
(1) 為計算家用洗衣機之能耗及其他參數,應使用清洗一般髒污餐具之清洗程序週期(簡稱標準清洗週期(standard cleaning cycle)。這清洗週期(稱作標準程序)之標示在洗衣機選擇裝置或顯示面版中應清楚可辨識。對於配有自動程式選擇或自動選擇清洗程式或維持程式選擇的家用洗碗機預設標準程序。 | 2012/12/1 |
(2) 製造商提供之產品說明書需包含: (a)標準清洗週期應明確說明該程序適合清潔一般髒污餐具,且該程序在清潔這類餐具中,綜合耗電和耗水而言是最具有效益的程序。 (b)關機模式和“left-on mode”(在洗碗程序完成後,沒有進行進一步干預的一種最低能耗模式)的能耗。 (c)對於主要洗碗程序,指示程序時間、耗電量和耗水量資訊。 | 2012/6/1 |
2. 特定性要求(Specific Ecodesign Requirements):
特定生態設計要求針對包括能源效率指數(Energy Efficiency Index, EEI)、清洗效率指數IC(Cleaning Efficiency Index)和烘乾效率指數ID(Drying Efficiency Index)三方面的要求。
要求項目 | 強制實施日期 | |
---|---|---|
(1) (a)所有家用洗碗機(除了具有10套個人餐具組且寬度≦ 45 cm的額定容量) | EEI < 71 | 2011/12/1 |
(b)具有10套個人餐具組且寬度≦ 45 cm額定容量 | EEI < 80 | |
(c)所有家用洗碗機 | IC > 1.12 | |
(2) (a)所具有≧ 11套個人餐具組額定容量;具有10套個人餐具組且寬度> 45 cm的額定容量 | EEI < 63 | 2013/12/1 |
(b)具有10套個人餐具組且寬度≦ 45 cm額定容量 | EEI < 71 | |
(c)具有≧ 8套個人餐具組額定容量 | ID > 1.08 | |
(d)具有≦ 7套個人餐具組額定容量 | ID > 1.08 | |
(3) (a)具有8套和9套個人餐具組額定容量;具有10套個人餐具組且寬度≦ 45 cm額定容量 | EEI< 63 | 22016/12/1 |
*EEI、IC與ID根據Annex II方法計算。 |
實施措施生效日
家用洗衣機與洗碗機實施措施生效日為發佈日的20天後,也就是2010年12月1日正式生效,而以上所提的階段性實施日,如2011年12月1日,只針對ErP(Energy Related Prodcut)指令附錄四2(g)的技術文件檔案TDF要求,也就是說,ErP(Energy Related Prodcut) TDF當中的第g項較晚生效,而其他部分,卻已在12月1日強制生效。因此,其他6項仍需先行準備,以避免此指令之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