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式公佈衝突礦產法案內容!Regulation (EU) 2017/821

摘要

衝突礦產在第一個發起國美國從2010年開始起步,要求所有美國境內公開發行的公司必須針對於產品中所含有的鉭錫鎢金(3TG)作到全供應鏈的調查。申報從2013年開始的產品製造過程中,是否使用「衝突礦產conflict minerals」,以確保鉭錫鎢金(3TG)的來源不是來自於中非剛果民主共和國以及週邊國家。

衝突礦產在第一個發起國美國從2010年開始起步,要求所有美國境內公開發行的公司必須針對於產品中所含有的鉭錫鎢金(3TG)作到全供應鏈的調查。申報從2013年開始的產品製造過程中,是否使用「衝突礦產conflict minerals」,以確保鉭錫鎢金(3TG)的來源不是來自於中非剛果民主共和國以及週邊國家。

從2014年開始,歐盟也跟進了腳步,期望將衝突礦產納入歐盟貿易管理要求當中,希望各個企業能夠除了在追求社會經濟之外,也要對社會穩定安全盡一份心力。

歐盟於2017/05/19發布「衝突礦產conflict minerals」法規

就在上個月2017年5月19日歐盟官方公報中,正式發布了Regulation (EU) 2017/821,做為歐盟版的「衝突礦產conflict minerals」法規。要求在2021年01月01日前,針對歐盟所有進口的衝突礦產(錫、鉭、鎢、金)必須依循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指引完成盡職調查。

比較特殊的部份在於:

1. 歐盟僅針對「上游」企業,例如:採礦商、原料貿易商、冶煉廠作為要求對象。
2. 衝突礦產來源也不限定於中非剛果民主共和國及週邊國家,而是任何有潛在衝突地區都是受限地區。
3. 對於調查的門檻也依據進口的礦產類型或半成品的總量作為依據

而對於企業廠商相當在意的豁免審核資格與未來的主管機關,仍然在建構中,詳細的資料相信會陸續在後續的歐盟官方公報裡公佈。能邁科技也會持續為各位追蹤此項重要法規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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