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REACH) 已公告SVHC(高關注物質)已接近60項,產業該如何面對?

摘要

SVHC高關注物質是指具有致癌、誘導突變、生殖毒性、持久累積毒性之物質。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告了53種列入SVHC高關注物質清單的物質,以及廠商須履行的相關義務。相較於送第三方實驗室檢測,能邁科技提供您經濟且有效益的SVHC解決方案,與您一同面對SVHC高度關注物質的衝擊。

近60項物質被列入SVHC高度關注物質清單

歐洲化學管理局(ECHA)在2010年的利益關係人大會中,一項重要的討論議題就是 SVHC 高度關注物質的責任義務。ECHA至今已在官方網站上公告了53種被列入 SVHC 授權候選清單的物質。今後預計每年會新增2~3次。

SVHC 高度關注物質涉及的產品範圍很廣,如我國輸歐的電子產品、塑膠產品或一般消費性商品中或多或少都含有被列入清單的物質(svhc高風險物質)。如今各國的輸歐廠商都開始面臨買家的訊問,要求證明產品中高度關注物質的存在與否以及含量。

  2011年4月13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消息,敦促相關企業通報其物品中的SVHC。 

ECHA於同月發布了《物品中物質的 REACH 要求指南(更新版)》,明確指出對於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被納入 SVHC 候選清單的物質,相關通報文件須在2011年6月1日前提交;而晚於2010年12月1日公布的SVHC候選清單中的物質, 則應在納入清單後6個月內完成通報。

如何訂出SVHC高度關注物質(非svhc檢測方法)?

2008年6月30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種高關注度物質( SVHC)名單。依據歐盟新化學品法規( REACH),這些物質分別為:

●有致癌,誘導突變及生殖毒性 (Carcinogenic, mutagenic or toxic for reproduction , CMR) 之物質。

●持久累積毒性(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 , PBT) 物質或高持久性、生物累積性 (very Persistent, very Bioaccumulative , vPvB) 物質。

●經科學證明對人體或環境具嚴重危害,且危害等級等同前述之物質,例如內分泌干擾物質(Endocrine Disrupters)。

SVHC高度關注物質規範下的義務

若某廠商的產品含有被列入53種清單的高度關注物質( SVHC ),並且滿足以下條件,按照 REACH 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報:
(1) 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於0.1%(重量比w/w)
(2) 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 SVHC 高度關注物質解決方案

SVHC高度關注物質解決方案

 委託合格實驗機構進行SVHC的檢測,並透過合法的歐盟唯一代表機構(Only Representative)向歐洲化學管理局(ECHA)進行通報,並獲取證明產品中含有SVHC與否以及含量的聲明書。

  國內廠商也需確實掌握產品中 SVHC相關資訊;REACH法規第33條第2項要求: 零售商與製造商應 履行告知產品中物質資訊之義務。當消費者提出產品中是否含有 SVHC之詢問時,供應商應於45天內提出說明產品中是否含有濃度高於0.1% (w/w)的 SVHC,若有則需提供該物質的化學名稱及安全使用指南。

  值得注意的是,ECHA的專家技術委員會每年均會更新清單2~3次,最後預估會包括500到600種SVHC

  因此ECHA 發行的 REACH指南中也提到, 在進行測試之前,有效的成份評估分析將會大大降低測試的經濟負擔(省錢,便宜)。

 而亞洲以是世界的工廠,不論是從消費性電子品到民生消費性用品,在中國與台灣皆有設計,製造與出口的行為,而發現客戶再初期的SVHC高度關注物質因應方案大都為:
(a): 進行第三方檢測與(2)要求供應商提出不具有申明保證書。
但今SVHC高度關注物質已將要超過60 種類,若還是進行上述的方式,對企業而言,將是一個月來越沉重的負擔,基於此,能邁與歐洲瑞典顧問公司與德國系統整合公司合作,提供一個更符合經濟效益的方案,期方案為: (a) 成份評估分析(非svhc檢測法)
(b) 第三方檢測
(c) 建立供應鏈全成份揭露管理系統(FMD, Full Material Declaration system)

來與您共同一起面對 SVHC 檢測高度關注物質的衝擊與永續的經營,至今年2011年底(12/31)為能邁科技(能邁集團)推廣期,再推廣期間,將提供優惠方案,歡迎各界先進向能邁科技(能邁集團)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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